

《28圈日报 》9月10日版面图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今年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指导、有力引领推动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在全党扎实深入开展。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对学习教育工作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9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总结最高检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情况,研究建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长效机制,强调要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引向深入、落到实处,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检察实绩。各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要始终坚持严的标准、保持实的作风,持续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坚决有力贯彻好落实好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将正确政绩观熔铸于魂、力践于行,推动检察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新突破。
回顾来路,方能致远。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最高检党组带领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和“三个认认真真、扎扎实实”重要要求,一体推进深学、真查、实改,有力推动全体检察人员不断深化对正确政绩观的认识和理解,有效解决了一批政绩观偏差突出问题。在“深学”上,坚持以上率下深化学习研讨,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明方向、正偏差、强担当,推动学习教育全员覆盖、“精准滴灌”;在“真查”上,对照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边学习、边查摆、边整改,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进一步查摆司法理念偏差、司法作风不实等问题,并逐一对照、整改销号;在“实改”上,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扎实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健全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以务实作风、扎实举措标本兼治推动建章立制。
学习教育入脑入心的过程,也是检察履职见行见效的过程。通过学习教育,各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经受了一场全面深刻的政治历练、思想淬炼、实践锻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底色更加鲜明,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更富成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更为明确,检察队伍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鲜明履职特征更好彰显。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对标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对标新时代新征程肩负的更重使命任务,检察机关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方面还有很大努力空间。比如,个别顽瘴痼疾亟须进一步抓实整改,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检察举措有待细化实化,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仍要不断完善,全面从严治检、检察管理还需持续加强。这些问题均与政绩观密切相关,有的具有很强的顽固性,有的具有一定的长期性,很难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收官不等于收场,总结不等于终结。“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挑战,必须克服“过关”心态和“收官”思想,时刻校准政绩观检验标尺,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确保常学常新、常悟常进。要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经常性开展政绩观教育,常态化查改问题。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推动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对需要继续整治以及长期整治的问题,建立经常性整改整治台账,持续督促抓好整改,将学习教育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长效机制,不断完善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体系,持续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凝心铸魂的长期工程。新征程上,各级检察机关要持续学思践悟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自觉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效履职,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