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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最高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检委会(扩大)集体学习生态环境法典
时间:2026-04-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最高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暨检委会(扩大)集体学习生态环境法典

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检察职责

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应勇主持并讲话 黄薇作辅导报告


4月16日,最高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检委会(扩大)集体专题学习生态环境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今年全国两会后,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印发通知,对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作出部署。4月16日,最高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检委会(扩大)集体专题学习生态环境法典,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薇作辅导报告。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立法精神上来,准确把握生态环境法典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对检察履职的新要求,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检察职责,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黄薇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背景、重要意义、总体考虑、主要内容等,结合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和具体法律条文,作了一堂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讲解透彻的辅导报告,并对检察机关贯彻生态环境法典提出工作建议。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应勇指出,生态环境法典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展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制度、实践成果,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编纂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也为世界生态环境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生态环境法典不少条文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首次在立法上提出‘生态环境检察’,明确要求‘强化检察监督’,赋予检察机关重要职责使命。”应勇强调,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既要带头落实生态环境法典关于检察履职的相关规定,也要依法促进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共同抓好落实。要统筹做好惩治刑事犯罪、纠正民事侵权、促进依法行政、解决公益损害等工作。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聚焦违反各类污染防治规定和生态保护规定的犯罪行为,持续加大惩治力度。加强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侵权责任纠纷等民事案件的诉讼监督,做好对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受到损害的当事人依法支持起诉工作。强化生态环境领域行政生效裁判、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等的法律监督,健全行刑双向衔接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配合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政策研究和案例指导,确保生态环境法典全面正确实施。要会同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健全会商研判、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机衔接,凝聚保护生态环境法治合力。


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及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学习。各省级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全体人员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同步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