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至15日,第三届成渝金融检察监督专题培训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重庆分院成功举办,来自川渝和西藏昌都市三地负责金融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92名业务骨干参训。
此次培训旨在提升成渝金融检察队伍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围绕检察工作现代化对跨区域金融检察人才的能力需求,结合川渝两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办理成渝金融检察监督案件的工作实际,邀请了最高检、国家检察官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四川省检察院、广东省检察院、成渝金融法院、重庆金融监管局等单位相关领导、业务专家、资深学者等专业人士,就民事执行监督实务、担保与保险领域法律问题解读、合同纠纷审查要点、金融法律思维运用等专题进行授课。
四川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覃攀以《加强民事执行全程监督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执行监督案件》为题,从部署措施、典型案例、监督模型等方面详细介绍了四川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成功经验,不仅为学员指明了民事执行工作的形势和任务,也让大家对执行工作的前沿问题、创新做法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
“担保是裁判结果监督案件中常见疑难问题。”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邵世星为大家讲授民法典担保制度中的疑难问题,课程内容紧贴实际,以大量生动翔实的案例阐释了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难点、疑点。
“法律思维是法律人办案的基础,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至关重要。”西南政法大学赵万一教授讲授金融司法活动中的商事思维一课,从法律思维的角度提纲挈领地为大家梳理了作为民事检察人员,在金融司法活动中应当秉持的针对金融活动的特殊性法律思维,从“应然”到“实然”层面深入浅出地讲授了如何对金融主体和金融司法活动进行高质效的检察监督。
民法典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西南政法大学谭启平教授讲授的民法典基础性法律地位的落实,生动阐述了民法典在整个法律制度和社会管理中的重大意义与作用,引导大家从更宏观视角思考法律问题,充分考量民法典的基础性作用,从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出发,精准把握案件本质,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来自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重庆监管局的张璐为大家讲授实质化解保险领域行政纠纷的形势与思考,从自身办理的保险领域行政纠纷为切入点,详细讲解了在保险领域办案实务中遇到的各类疑难问题,干货满满,学员们纷纷表示课程激发了大家对办理保险领域案件的新思考。
成渝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咏蜀关于金融民商事案件审理中若干问题的讲授,既扎根于现行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又紧密回应了金融事件中的新问题,为学员处理保险合同纠纷和金融借贷等案件提供了体系化的审查思路,对于统一司法尺度、提升此类案件办理质效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合同纠纷是成渝金融检察监督案件的重点。最高检第六检察厅主办检察官姜耀飞讲授的审查合同纠纷案件的几点思考,结合大量实务案例,深入讲解了合同一般原理、合同的性质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瑕疵、违约救济的基本逻辑等重点、难点问题,引发了学员们对审查此类纠纷的深入思考。
最后,结合岗位练兵,培训班还邀请到第一届全国民事检察业务竞赛标兵、广东省检察院检察官王栋为学员分享民事检察业务竞赛心得,王栋检察官结合自身参赛经历,从竞赛题型解析、实务技能运用、心态调整等方面,为学员们在备赛要点和实战经验上分享了自己的心得。
“通过此次专题培训,我们不仅更新了知识储备,更对成渝金融检察工作在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的职责使命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回到岗位后,我们会把这次培训的所学所思所悟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以更专业的素养、更务实的作风办理好每一起金融案件,为维护金融安全、服务区域发展贡献检察力量。”重庆两江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乐表示。
来自四川省彭州28圈 的黄星斗主任认为,“这次川渝检察同堂培训,让我们收获满满,培训期间,我们和重庆的同仁们一起交流、互相借鉴,不仅增进了了解,更结下了深厚友谊。很多学员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大背景下,两地检察工作只有打破地域壁垒,加强协同配合,才能更好地服务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