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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检发布】28圈 发布2025年度28圈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
时间:2025-06-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6日,28圈 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举办“携手关爱 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中,发布2025年度28圈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

2025年度28圈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


目录


1.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闭环 解未成年人帮扶治理难


2.全程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出庭作证 合力助推少女回归校园


3.精准分级家庭教育指导 助力少年归正途


4.家庭教育指导与教育矫治有机融合 探索建立专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新范式


5.“检察蓝”携手“夕阳红” 助推少年帮教固本拓新


6.跨省接力 协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7.代表委员担任“临时家长” 探索立体化家庭教育帮扶体系


8.“一信一书一提示” 提升单亲家庭家庭教育质效

1

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闭环

解未成年人帮扶治理难题


2023年8月,17岁的李某结识社会不良人员后,明知他人从事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仍向其提供个人电话卡及社交账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李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具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检察机关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帮教考察期间,检察机关创新建立“检察主导、多部门协同”的综合保护机制,通过“精准诊断——刚性干预——系统修复——长效监管”工作闭环,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社会治理的有效衍生。一是精准诊断,检察机关联合妇联、教育等部门,运用“数据核查+实地评估”方法,全面诊断出李某家庭存在的监护缺位问题,通过专业心理测评,科学揭示了家庭关系中的突出问题。二是刚性干预,检察机关依法制发《督促监护令》,建立量化评估指标,开展专题教育和分阶段培训,显著提升监护履职质量。三是系统修复,通过个性化帮教、心理疏导、就业帮扶等措施,构建全方位的矫治体系。同时整治社区环境,组建正向同伴群体,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成长环境。由于李某在考验期内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接受帮教,积极悔改向好,2024年10月15日,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李某顺利考上心仪的大学。


2

全过程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出庭作证

合力助推少女回归校园


龚某甲系在校学生,和父亲龚某乙共同生活,因难以忍受父亲粗暴的教育方式,用刀捅刺父亲造成重伤。检察机关受理该案后,反复翻阅案卷材料、细致开展社会调查追溯犯罪动因,了解到龚某甲母亲离家出走杳无音信,龚某甲自幼跟随祖父母生活,祖父母去世后由父亲一人照顾,由于父亲长期使用“棍棒教育”,让本就处在叛逆期的龚某甲在失去亲人和不当家教的双重打击下不堪重负,患上中重度抑郁。经走访,了解到龚某甲现就读于某职业中学,与其他亲人、同学关系和谐,在校表现良好,成绩不错,有可能考上大学。考虑龚某甲社会危险性较小,检察机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便其继续回校读书。同时联合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共同制定针对家庭关系修复的帮教方案,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阶段全过程对龚某甲和龚某乙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修复亲子关系,并对龚某甲强化心理干预、定期回访进行靶向治疗,成功修复二人的亲子关系。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宗旨,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可塑性特点,检察机关创新引入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专家出庭作证,阐明经系统干预后家庭关系得以改善,亲子冲突频率显著下降,龚某甲心理测评显示矫治效果显著,冲动行为风险趋近于零,具备非监禁刑适用条件。最终法院判处龚某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现龚某甲在校表现良好,成绩优异,成功回归正轨。


3

精准分级家庭教育指导

助力少年归正途


父母离异、隔代溺爱、粗暴教育或长期疏于管教等监护问题是未成年人涉案的深层诱因。检察机关在办理祝某某等7人盗窃案时,全面评估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状况,精准识别监护缺失、教育失当、情感忽视等差异化家庭问题根源,针对性开展分级分类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针对部分监护人严重性格偏执、教育方式极端等问题,检察机关依托设立在精神卫生中心的家庭教育指导站开展专业的心理干预和行为矫正指导;针对部分监护人监护意识淡漠、管教方法不当等问题,检察机关组织专业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提供系统化监护能力提升方案;针对部分监护人长期在外务工、监护缺位的现实困难,检察机关委托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家长学校,结合具体情况开展线上家庭教育培训,并建立沟通机制,接受检察机关监督,确保指导效果不因距离打折扣。通过“层级分明、靶向治疗”的指导模式,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环境发生正向转变,监护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科学教养能力有效提升。目前,一名未成年人主动照顾生病外祖父并学习厨艺技能,一名未成年人重回学校,另五名未成年人均已稳定就业,所有涉案未成年人全部顺利回归正轨。


4

家庭教育指导与教育矫治有机融合

探索建立专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新范式


未成年人隆某某受人邀约,伙同李某甲、李某乙以殴打、持刀威胁的方式,抢劫被害人蔡某某的摩托车。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经社会调查发现,隆某某父母离异,隆某某自幼在艺术学校学习多年,但其父中断给付抚养费后,母亲蒋某一人无力负担学费,遂辍学在家。因缺乏有效监管,隆某某结识社会青年后逐步走向犯罪深渊。检察机关认为,隆某某存在严重的家庭监护缺位问题,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必要。考虑到隆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具有悔罪表现,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将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检察机关一方面向蒋某制发《督促监护令》,责令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做好后续教育矫治工作;一方面联合专门学校为隆某某研究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推动重塑人生观、价值观;还积极协调县妇联为蒋某开展医院护工培训,帮助就业,促进更好履行监护职责。检察机关以个案办理为基础,联合专门学校、妇联、家庭教育研究院建立加强专门学校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和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机制,实现对未成年人的个性化帮扶、最大化保护。


5

“检察蓝”携手“夕阳红”

助推少年帮教固本拓新


未成年人梁某某与未成年人秦某某系重庆市某中学初三年级同班同学。二人因琐事发生矛盾,梁某某对秦某某大打出手,造成秦某某面部淤青、鼻骨骨折。经鉴定,秦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检察机关在办理梁某某故意伤害案中,引入“五老”力量深度参与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庭关系有效改善,并助力梁某某成功考上高中。检察机关以此案的成功实践为切入点,联合区委老干局、区关工委,创新构建以检察机关为主导、“五老”力量为支撑、多方协同联动的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协作机制。通过组建“莎姐·银晖”专业帮教团队,推行“红黄蓝”三色风险评估精准干预模式,开设家庭课堂及“法治副校长+‘五老’辅导员”双轨普法,系统性整合“五老”独特的政治、经验与威望优势,有力推动家庭教育从个案补救向源头治理转型。机制运行以来,累计开展定制化帮教32人次、化解家庭矛盾49起、帮助16个家庭重筑亲情纽带,开展家长课堂13场、模拟法庭、法治故事会等活动28场,覆盖师生1.2万余人次,实现司法保护与社会治理同频共振,为涉案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提供了“司法干预+家庭担责+社会支撑”的融合治理样本。


6

跨省接力

协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张某、刘某系来自某地区的未成年人,因求职不慎误入境外电信诈骗团伙,涉嫌诈骗罪。考虑到二人是未成年人,且存在从犯、坦白、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检察机关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发出《督促监护令》,联合未成年人居住地当地检察机关启动跨省帮教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一方面,跨省实质化履职,精准定位监护问题关键。检察机关派员前往当地,与该地检察机关共同开展联合调查,确定监护失职、法治观念淡薄、职业规划缺失这三重问题诱因,为家庭教育指导筑牢根基。另一方面,双域协同创新机制,两地签署《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搭建“检察 + 社工 + 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跨省协作模式,借助线上课程推送、云端监护督促等手段进行动态跟踪。当地检察机关结合本地特色,组织亲子座谈会、家庭角色模拟等情景互动活动,纠正不当监护方式。经过七个月的家庭教育指导,张某父母从溺爱转变为平等沟通,张某缓解焦虑情绪后,在车行找到工作,还主动帮忙家中从事农业种植;刘某父亲摒弃打压式教育,刘某通过汽修培训,成为电动车门店的骨干员工。两地检察机关还为二人争取到职业培训机会,张某考取自行车C级技术士资格,多次在山地车比赛中获奖,刘某在技术与营销方面也实现了自我价值。


7

代表委员担任“临时家长”

探索立体化家庭教育帮扶体系


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青春期未成年人因“恋爱”引发的侵害案件中,创新办案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临时家长”,全程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实现未成年被告人与未成年被害人的双向帮教、救助。经联合代表委员调查发现,两名未成年人涉案与监护缺位、情感支撑不足等家庭问题相关,检察机关遂量身定制《督促监护令》,提出“防止以物质补偿替代情感关怀、加强高质量陪伴、明确家庭成员角色定位”等针对性监护建议。邀请具有心理学背景的代表,以“家长对话家长”方式促进双方矛盾化解;委托具有教育学背景的委员,定制“家庭+心理教育”双轨辅导课堂,通过互动体验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重建自我价值;借助教育系统代表委员协调学校资源,助力涉案未成年人提升学业。联合妇联等组织,共建关爱困境儿童的代表委员工作室,并在代表委员经营的企业设“莎姐”观护基地,营造关爱未成年人良好氛围。


8

“一信一书一提示”

提升单亲家庭家庭教育质效


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被害人李某某长期生活在单亲家庭,其母亲重组家庭后忙于生计,母女关系疏离,以致李某某在首次被侵害后未及时告知母亲。因被侵害,李某某身心遭受严重创伤,出现自伤、厌学等症状,并诊断出焦虑抑郁状态。为帮助孩子回归正常生活,检察机关一面充分肯定其母亲为生活而奔波的辛劳,帮助提升家庭教育能力;一面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解母女生活燃眉之急;还联合妇联、街道成功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和廉租房,使李某某远离被侵害的环境,在安全的新家重启生活。与此同时,为防止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检察机关建立“一信一书一提示”制度。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检察机关案件审查、人民法院庭审等地点、环节,由行政、司法机关发放《致单亲家长的一封信》《履行家庭教育指导告知书》《家庭教育违法犯罪行为提示》,提醒监护人关注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状况,告知家庭监护职责和教育方法,强化监护人监护责任和法律后果认知,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