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9月,检察官对违规商超进行回访。
2026年4月,梁平区检察院在个人信息保护专项行动中发现,辖区内某商超的智能储物柜存在问题——消费者存包时,屏幕只弹出人脸识别选项,既没有条码寄存,也没有人工寄存。更关键的是,整个刷脸过程中,既无弹窗提示,也无书面告知。消费者虽然知道自己在“刷脸存包”,却不知道人脸信息会被采集、存储。
“人脸信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敏感个人信息,一旦泄露,损害不可逆。”何永秋意识到,这不是小事。2026年4月21日,经前期摸排调查,梁平区检察院依法立案调查。
人脸信息存在哪里?有没有加密?会不会定期删除?带着这些关键问题,检察官一方面调取后台台账,另一方面邀请大数据安全专业人员对储物柜系统进行技术安全评估。
“该商超将人脸识别作为存包唯一核验方式,且全程未以任何形式告知消费者、征得消费者同意。更严重的是,系统收集的人脸数据虽交由第三方托管,但在传输和存储环节均未设置加密防火墙,也未设定数据留存期限和删除机制,存在安全漏洞。”何永秋指出,商超的这一行为,不仅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的“告知—同意”与“最小必要”收集原则,也直接违反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中“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的规定,损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5月12日,梁平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监管职责,对涉事商超依法督促整改、对辖区内其他商超储物柜全面排查。同时建议其督促商超增设其他可供选择的寄存方式,使用人脸识别智能储物柜采集信息时必须取得消费者明确同意,并在寄存服务结束后定期删除数据、升级信息传输和存储技术。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迅速约谈涉事商超并督促整改。2026年9月,检察官开展“回头看”时发现,商超寄存区域已焕然一新——人脸识别储物柜旁,新增了人工寄存服务台;智能柜屏幕上张贴着个人信息采集温馨提示,消费者可自主选择寄存方式。
经技术人员现场核验,辖区3家商超后台系统已全面升级数据加密防护措施,并设置了合理的数据保存期限,使用后定期删除,为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加上了一道“防护锁”。
“储物柜违法采集人脸绝非小事,它牵动着万千消费者的隐私安全。”梁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小平表示,该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盯商超、物业、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人脸识别应用场景,以检察履职守护数字时代的个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