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2月,在重庆某中学开展的一次心理健康筛查中,初中生小梅(化名)被发现有严重情绪问题。虽然家人立即进行了干预,但收效甚微。此后,小梅多次做出伤害自己的举动。

小梅被诊断为抑郁发作,直到这时,她才终于说出了深埋心底的伤痛。原来,2021年4月,正上初一的小梅在网上看到三条针对自己的造谣帖子,帖子被发在以她所在学校命名的“校园墙”上,有不少人关注,评论区满是恶意嘲讽和谩骂攻击。突如其来的谣言让年仅14岁的小梅不知所措,由于担心被指责,她没有将情况告诉家长或老师,只能独自承受。

这起网络造谣事件给小梅带来了严重的心理伤害,她开始出现幻听,总觉得同学在背后议论自己,肠胃也反复不适。后来有医生怀疑,小梅的症状很可能是心理因素造成的,这种因为心理问题引发的躯体症状,在未成年人临床诊疗中并不少见。

可当时小梅的家人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症结所在,直到那次心理健康筛查,才让小梅隐藏的伤口暴露出来。
得知真相后,心痛的小梅家人报了警。造谣的人很快被找到,是小梅的同学苏某。苏某承认,自己因误会对小梅心生不满,于是捏造了一条不实信息投稿给“校园墙”。警方对苏某进行了训诫,但因不构成刑事犯罪,并且已经超出了治安处罚六个月的追究时效,案件最终被依法终止调查。
小梅的家人没有放弃,转而通过民事诉讼追责。起诉前,检察官告诉小梅家属,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明确造谣事件与小梅心理疾病之间的关系,但家属担心重温创伤会让小梅的病情恶化,反复考虑后放弃了鉴定。

随后,小梅一方以名誉权遭受侵害为由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现有证据难以证明网络造谣和小梅患病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因此对原告方提出的医疗费等损失诉求不予支持,但可以认定的是,网络造谣确实对小梅造成了负面影响。
2024年5月28日,法院判决被告苏某、“校园墙”运营者李某构成名誉权侵权,除了赔礼道歉,他们的监护人需向小梅赔偿共计5000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另外两名评论跟帖的被告,因证据不足未被追责。法院同时明确,学校方因不知情,且已经尽到管理责任,不构成侵权。判决后,各方均没有上诉。

案件虽然审结了,可检察机关认为,由此暴露出的校园私域网络监管空白、网络欺凌认知盲区等问题值得重视,于是向属地的教育管理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提出整改治理意见。同时,检察机关对小梅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并开展为期一年的家庭教育指导,帮助他们用更温暖的家庭关系陪伴小梅康复。
令人欣慰的是,如今小梅的生活和学习都已回归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