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6月26日,《重庆法治报》第15版刊登《播种》一文,内容如下:



播种



28圈 第一分院 蒲昌迅
那是九月的一天,重庆长寿持续半月的阴雨刚歇了脚,秋老虎便扑了回来,闷得像蒸笼。这样的天,人坐在屋里不动,脊背上也会渗出一层细汗。可年近八旬的陈老太,偏偏没沾上一丝热气。她只觉得后背阵阵发凉,伸手拢了拢衣领,指尖触到脖颈,竟是凉的。
不过两米远,对面坐着陈老太的两儿两女,几人垂着头、缄默不语,没一个人敢抬眼正视母亲。仿佛一抬头,就会被母亲那被岁月熬白的银发扎得心里生疼。
多少个日夜,陈老太都在梦里盼着一家人聚坐在一起。可真盼来的,却是对簿公堂。她不时抹着眼泪,脸朝着“原告”牌,瘦小的身子缩在椅子里,像一片快被风吹走的旧衣裳。
起诉自己的儿女,不是狠心,是心寒透了,没路走了。
陈老太这一辈子,命苦。头一任丈夫跟她过了十三年,生下两儿一女,撒手走了。再嫁,不到两年,第二任丈夫又因车祸离世,留下襁褓中的小女儿。从此她没再嫁,靠微薄的收入,一个人把四个孩子拉扯大。
一个人把四个孩子拉扯大是啥概念?就是自己饿着,也要让孩子吃饱;自己冻着,也要让孩子穿暖。村里上了年纪的人都记得,那些年,陈老太天不亮就下地,天黑透了才回家,肩上的担子压弯了她的腰。日复一日地熬,直到四个子女都成了家。
一天,陈老太不小心摔断了右手,生活不便了,子女们商量,说好每家轮流照顾她三个月。轮到大儿子,他却只将母亲接回农村老屋,便没了人影。陈老太坐在老屋门口,等了一天又一天。灶台是冷的,锅是破的,墙上挂着蛛网。她托人带话,没人应;托人打电话,没人接。无奈之下,陈老太跑到区法院去告状,要求子女轮流照顾自己。可法院发给大儿子的传票,送去了又被退回来,案子一直开不了庭。到了六月底,法院只好发了公告。
这头告着状,那头陈老太又找到了区检察院。老人拉着检察官的手,念叨着:“我想大儿子回来看看我,我也没几天活头了。大儿子命苦,他五岁出麻子,高烧不退,我背着他往医院跑,守了两天两夜……”提起大儿子,她的声音就颤了,像秋风里的树叶。末了,她又喃喃道:“我最喜欢大儿子了,我不恨他,但我伤心啊!”检察官一边安抚老人,一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指出“常回家看看”既是子女责任,也是法定义务。“那我就要他们回家看我!”她把这条加进诉状。检察院十分支持陈老太,并邀请媒体对该案进行了报道。
这事儿上了报纸,上了电视。消息传出去,街谈巷议,一下子炸开了锅。有人说,当儿子的连妈都不管,像话吗?也有人说,法律管天管地,还能管人家回不回家?还有人说,就算判了,儿子就是不看,能咋办?议论归议论。开庭那天,巡回法庭设在村委会,记者和旁听的村民把屋子塞得满满当当。
在检察官的积极联系下,大儿子也赶了回来。他解释称手机坏了,不是故意不接电话,希望母亲撤诉,愿意接她回家照顾。撤诉不撤诉,陈老太没松口。她只反复说一句话:“轮到他照顾我时,他得回来;不是他照顾时,他也要常回来看我。”
庭审从上午直到下午。最终,这场备受关注的案件以调解结案:每人轮流接母亲回家赡养三个月,承担一切生活费用;医药费超过一百块,四家平摊;每逢春节、端午、中秋、重阳,轮到谁家赡养,其他子女都得去看望。
庭审结束,检察官在接受采访时说:“希望通过对该案的广泛报道,让更多人关注法律,也让尊老敬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更深地扎进每个人心里。”
这就是重庆首例“常回家看看”案,相关话题还冲上热搜。渐渐地,议论从案件本身,转向深层的法理与亲情思考——尽孝,能不能靠法律约束?这份约束,又该怎样暖进人心?更多的人开始反思——自己有多久没回家看父母了?
一位读者留言:“上个月给我妈打了三个电话,每次不超过五分钟。上次回家,是去年过年。”这条留言获得了上百个点赞。
一位读者说:“法律是冷的,人心是热的。法律管不了人心,但法律能唤醒人心。”
……
这样的关注,也让检察官的心愿落了袋。
说到底,法治是种子,人心是土壤。法律立在那儿,白纸黑字一条条,冷冰冰的。可它从来不只是纸上的字——它连着人心,连着千家万户的日子。一旦被用起来,就像种子落进了土里。“常回家看看”写进法律,不过几行字。可当它从纸面走进法庭、走进街谈巷议、走进那个盯着“原告”牌的老人心里,这颗种子就落了地。
人们关注、议论着案子,其实也是把自己摆进去了。司法机关把典型案例推出来,也是在播撒法治的种子,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让法条成为日子里的理、手边的尺;让人们知道该崇尚什么、该遵守什么、该捍卫什么。
过程注定漫长,但只要不停播种,不停灌溉,法治的种子总会在人们心里落地生根,在全社会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