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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检护“未”|秀山:551台游乐设施有了“安全档案”!
时间:2026-06-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现在蹦蹦床、滑滑梯都进行了修缮、更换,贴上了安全说明和注意事项,还有专人管护,带孩子出来玩我们更放心了。”2026年5月25日,秀山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在对辖区室内外游乐设施进行回访检查时,居民文女士说道。这背后,是一场历时近一年的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



时间回溯到2025年7月,秀山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开展游乐场所各类游乐设施安全监管专项监督走访中,“益心为公”志愿者向检察官反映:“现在公园、广场上都有很多游乐设施,小孩子都爱玩,但有些游乐设施陈旧破损、没有使用说明,安全隐患很大,家长很担心。”


收到线索后,秀山县检察院立即展开调查。检察官走访发现,辖区多家室内室外游乐场经营单位和个体所有的部分娱乐设施,不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存在破损、无产品标志,未标明设施设计使用寿命、产品使用年龄范围、是否在成人监护下使用,无日检、月检、年检计划,且未保存检验记录、无完备的意外事故报告和处置机制等问题。


“游乐设施既承载着孩子们的快乐童年,也暗藏着安全隐患。”检察官坦言,这些游乐场所、游乐设施多家位于城区主要商场及公园广场,人流量大,服务对象主要为低龄未成年人。解决游乐设施安全问题是法律的要求,更是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秀山县检察院遂于2025年10月27日立案。


2025年10月29日,秀山县检察院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召开磋商会,就如何规范游乐设施安全管理达成了一致意见。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制定了《秀山县游乐场及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单位、人员及时限,实行销号管理。随后,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全县27个乡镇(街道),采取专业排查+属地排查模式,完成覆盖全县6类行业领域摸排,累计排查游乐场所166家,游乐设施551台(套),全部建立“一企一档”安全管理台账,排查整治问题隐患个数39个,同时指导开展培训演练10次。


如今,破损的滑梯完成了修缮,锈蚀的螺丝全部更换,每一处设施旁都张贴着醒目的安全提示和注意事项。秀山县检察院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动各方补齐监管短板,为未成年人游玩安全撑起“保护伞”。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常态化开展游乐设施安全回访,深化公益诉讼与行政监管协作,用心用情守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以实实在在的履职成效,让家长安心、孩子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