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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院、临江地区:“安身之所”保住了!检察和解实质性化解金融借款纠纷
时间:2026-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感谢检察官,守住了我们一家人的安身之所,让我们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近日,在28圈 五分院的组织见证下,老陈、小陈父女与某银行正式签署和解协议。至此,这起历时近三年、涉及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检察机关的持续推动下得以实质性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事情还要从2020年6月说起。为让女儿小陈有一个安稳的居所,老陈拿出积蓄为女儿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并以小陈名义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每月月供,都由老陈按时转入女儿账户。


天有不测风云。此后,小陈不幸罹患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重度抑郁,被依法认定为精神残疾。受病情影响,她的认知与控制能力大幅减弱。名下用于偿还房贷的账户资金,被信用卡、网络贷款自动扣划,导致房贷连续多期逾期。


至银行提起诉讼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涉案房屋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冻结,一直不知情的老陈才得知事态的严重。这个本就困难的家庭,陷入了绝境。


2023年6月,原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小陈偿还尚欠64万余元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银行有权就案涉抵押房屋行使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老陈、小陈父女向成渝金融法院申请再审,被依法驳回。


2025年5月,父女二人向临江地区检察院申请民事检察监督。


案件受理后,该院承办检察官罗乐全面梳理事实、细致核查证据,经审查认为,原审裁判结果并无明显不当。但看着卷宗里小陈的残疾证明,罗乐心中满是牵挂:“小陈患病无任何收入来源,这套房子是她唯一的住所,一旦被拍卖,她的生活将失去保障。”秉承司法为民初心,罗乐果断跳出“程序办结”的固有思维,将工作重心转向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为摸清情况,罗乐与同事多次前往当地残联,逐一核实小陈的精神残疾等级、病情状况等关键信息。同时,多次上门与涉事银行沟通对接,主动联合残联等专业力量,向银行方详细阐释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的政策导向与司法理念。既讲清金融债权依法受保护的基本原则,也深入分析对特殊家庭强制执行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


另一边,罗乐耐心与老陈沟通交流,细致解读民事检察和解的政策与相关法律规定,努力搭建双方沟通协商的桥梁,推动矛盾化解


然而,和解之路并非一帆风顺。老陈对银行扣款不足不向其告知、短期违约便提起诉讼的做法心存芥蒂,不同意银行提出的“支付逾期本息,承担诉讼、执行费用后继续按月还款”的方案,和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2025年9月2日,临江地区检察院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老陈不服该决定,向28圈 五分院申请复查。


收到复查申请后,五分院成渝金融检察部检察官薛启飞全面梳理案卷材料,深入剖析案件症结。他发现,本案并非当事人恶意违约,而是特殊群体认知能力不足、金融机构自动扣款规则刚性运行、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叠加所致的纠纷。“生效裁判虽无不当,但特殊家庭的生存难题必须妥善解决。”薛启飞坚定地说。


找准案件核心矛盾后,五分院迅速启动上下联动办案机制,统筹协调残联、金融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为检察和解工作搭建沟通平台、凝聚化解合力。


一方面,检察官多次与老陈促膝长谈,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其正视生效裁判约束力,明确违约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倾听其诉求与顾虑,最终打消老陈的抵触情绪,促使其在自身能力范围内清偿逾期本息,以诚信履约争取银行理解。另一方面,检察官多次与银行方座谈协商,详细介绍小陈的病情、家庭实际困难,引导银行践行金融企业社会责任。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联合法院执行局共同开展释法说理工作,让双方在法理与情理之间找到平衡点,逐步凝聚和解共识。


经过多方不懈努力,银行最终同意减免部分原本由小陈承担的律师费、诉讼费,在小陈清偿逾期本息后,恢复执行原按揭贷款还款,不再要求一次性清偿全部剩余贷款。


2026年3月2日,双方正式签署和解协议,小陈当场撤回复查申请。两日后,五分院依法作出终结审查决定,这场横跨三年、兼顾金融债权保护和特殊群众生存权益的纠纷,在检察环节圆满画上句号。


“这起案件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民事检察职能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生动实践。检察机关在依法维护司法裁判权威、保障金融秩序稳定的同时,用心用情守护特殊群体的合法利益,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市人大代表,中冶赛迪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周艺梅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