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案的线索,源于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化名)精心设计的“完美计划”。2025年1月,王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依法在永川区接受社区矫正。
然而,刚报到不久,王某就提交了请假申请,声称需赴外地洽谈商务合同。而实际上,所谓的“商务之行”竟是一场精心伪装的个人旅行。
同年5月,永川区检察院检察官杨剑峰通过“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开展日常线索筛查时,注意到王某请假事由与系统反馈的外出影像存在矛盾。“在系统抓取的外出照片中,她神情放松,姿态休闲,与常规商务洽谈场景存在明显差异。”杨剑峰介绍道。
这一细节引起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杨剑峰随即带领办案组展开调查,通过查阅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询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并赴相关企业实地走访,逐步查明事实、固定关键证据。
“你在哪家公司任职?具体职务是什么?外出洽谈了什么业务?能否提供合同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在询问室,面对检察官的连续追问和扎实的证据链,王某最终承认,她并非相关企业员工,所谓“商务洽谈”实为旅游度假,所使用的出差证明系其亲属伪造。
2025年6月,永川区检察院依法向社区矫正主管部门提出监督意见。主管部门对王某作出警告处分决定。在送达警告决定书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王某进行了严肃训诫,明确指出:“必须珍惜社区矫正机会。如在缓刑考验期内受到两次警告仍不改正,将面临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严重后果。”
“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请假事由开展实质化审查,及时揭穿虚假请假行为,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傅国涛代表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在筑牢公平正义底线的基础上,助力社区矫正对象真正实现改造效果、顺利回归社会。
今年以来,永川区检察院依托“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扎实推进巡回检察、社区矫正检察、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专项监督等重点工作。在社区矫正请销假专项检察过程中,共排查请假记录百余份,发现监督线索8条,依法提出监督意见3条,切实筑牢了刑罚执行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