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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执行检察宣传周】石柱:“三步调解”破冰,促“案结事了人和”
时间:2025-07-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5年3月6日,看守所门前,随着铁门开启,出租车司机刘某快步走出。女儿一声“爸爸”,让这位曾经的“硬汉”瞬间红了眼眶。他转身握住石柱县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官的手,声音哽咽却坚定:“我一定珍惜机会,绝不再冲动行事。”这与数月前刚入所时拒不赔偿的态度判若两人。



这场转变,始于2024年7月的一起纠纷。刘某在火车站揽客时,因载客顺序与同行谭某发生争执,情绪失控之下将谭某抱摔在地,造成对方轻伤一级的严重后果。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批准逮捕。被羁押至看守所当日,面对驻所检察官的首次谈话,刘某态度强硬:“12万元!这是讹人,坐牢我也不赔!”


驻所检察官深入调查发现,案件背后交织着赔偿分歧、多年积怨及法律认知偏差。“如果简单提起诉讼可能激化矛盾,唯有化解纠纷才能实现双赢。”驻所检察官果断启动“检调对接”机制,制定“心理疏导-释法说理-修复引导”三步调解方案,力争化解刘某和谭某的矛盾纠纷,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高墙之内,驻所检察官通过多次“铁窗夜话”,了解到他独自抚养女儿的艰辛。“尽力争取从宽处理,就能早点回家照顾孩子。”以亲情为切入点,检察官逐步化解刘某的对抗情绪。同时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部门联合梳理类似案例,利用可视化数据对比分析、释法说理,使其认清法律后果。“我是一时冲动犯下大错,想与谭某和解,但实在拿不出12万元。”在检察官耐心劝慰下,刘某终于说出心里话。

“达成和解是实现谭某、刘某双方利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径,需要双方达成一致。”高墙之外,驻所检察官联合刑事检察部门承办检察官、人民调解员协同开展工作。在谭某家中,认真倾听诉求、疏导情绪。同时,也指出其违规载客的过错,引导其依据实际损失提出合理诉求。“大家都是靠跑车谋生,互相体谅才能解决问题。”经过刑事执行、审查起诉检察部门多轮“背靠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刘某赔偿5万元并赔礼道歉,谭某出具谅解书。

2025年3月5日,石柱县法院采纳石柱县检察院量刑建议,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这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正是石柱县检察院创新矛盾化解机制的生动实践。近年来,该院驻所检察室建立“入所24小时心理筛查、7日矛盾焦点排查、30日和解意愿评估”的“三查”机制,依托全市首个看守所人民调解平台,构建起“诉前调解-检察对接-司法确认”的全链条解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