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现在我不需要两边跑,可以将更多时间投入到工作中,今年公司营收突破上亿元更有底气了。”近日,社区矫正对象李松(化名)来到九龙坡区检察院向刑事执行检察官表示谢意。作为一家年产值过亿的塑料制品企业负责人,以及其顺利变更社区矫正执行地的经历,正是该院积极履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职责,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的生动缩影。
“检察官,我现在工作和生活的重心都在高新区巴福镇,能不能变更执行地?”2024年5月,九龙坡区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常规巡回检察时,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李松向检察官寻求帮助。
李松家住高新区白市驿镇,是重庆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实际控股人。因犯侵犯商标权罪于2023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按规定目前在白市驿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然而,2024年初,其公司位于30公里外巴福镇的生产基地订单量激增,且客户对产品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根据公司严格的生产流程和安全规定,当自动化生产线24小时运转时,李松作为安全负责人必须现场值守。“那段时间吃住都在厂里,短期还能坚持,但长期每日往返白市驿与巴福之间,不仅路途遥远、交通拥堵,更严重影响了企业关键时期的生产管理。”李松解释道。此前他向白市驿司法所提出的变更执行地申请未获批准,企业发展和个人矫正陷入两难。
李松的诉求合情,但是否合法呢?企业面临的现实困境又该如何破解?带着一系列问题,九龙坡区检察院围绕其家庭信息、公司经营情况等开展了一系列调查工作。
“现在正是该公司巩固新客户、扩大市场的黄金时期。企业有活力,经济才有动力。在依法监管的同时,我们更要积极履职,要积极主动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刑事执行检察官陈海燕表示,根据《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对象因工作、居住等变化可以变更执行地,该案处理确实存在不当。
为把案子办实办好,2024年6月3日,九龙坡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经评议后,听证员一致认为,该案申请事由真实存在,诉求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变更。
同年6月6日,九龙坡区检察院向白市驿司法所所属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提出检察意见。6月11日,高新区综合执法局采纳检察机关意见。
很快,李松便收到变更社区矫正执行地通知书,顺利转至巴福镇司法所接受矫正。截至今年6月,他已在新执行地完成社区矫正满一年,个人状态稳定、企业经营向好。
“实现司法温度与法治力量的有机统一,是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落脚点。”九龙坡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职能,深化社区矫正监督实践,积极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的重要方式,作为连接监狱与社会的“过渡桥梁”,既关乎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与公正性,也对促进矫正对象融入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七条,社区矫正对象因工作、居住等正当理由需变更执行地的,经批准可变更,这为保障其合法权益、平衡改造与正常生活需求提供了法律支撑。
实践中,部分地区对变更执行地等情形存在把握不灵活、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可能影响矫正对象正常工作生活,尤其是矫正对象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等特殊情况,及时回应其合理诉求显得尤为重要。对此,重庆市结合实际制定《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为工作提供更具操作性的指引。
检察机关通过强化法律监督,主动介入涉企矫正对象诉求处理,以调查核实、组织听证、提出检察意见等方式推动解决合理诉求,既维护法律权威,又为企业纾困。目前,28圈 已依法办理多起执行地变更案件,让司法兼具刚性约束与民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