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奉节县检察院检察三部主任何暄推开康复中心病房门时,看见六岁的王小小(化名)正在病床上咬牙训练。汗水在他绷紧的小脸上闪光,阳光勾勒出他专注的轮廓,显得格外温暖而充满力量。
那时的老王,步履蹒跚地走进检察院,仿佛背负着千斤重担。“检察官,我孙娃子从出生就遭罪啊……”老人哽咽着,手中的监督申请材料诉说着一个家庭的艰辛:2018年1月16日,王小小出生时因医疗处置问题导致重度窒息,确诊脑瘫。法院判决赔偿101.75万元,其中包括1920天的护理费。小小生活完全无法自理,这护理费才五年多,以后又怎么办?
疑问像藤蔓缠绕。何暄决定去触摸真实的困境。康复中心的病房里,消毒水的气味挥之不去。六岁的王小小安静地躺着,每一次细微的翻身,每一勺小心的喂食,每一次细致的清洁,都离不开看护者片刻不离的双手。这分明是望不到尽头的、需要持续支撑的漫漫长路。耳边传来家属低低的叹息:“这点钱…哪够以后啊…”何暄没有言语,但病房里无声的日常,已是最有力的答案。
回到检察院,案情分析会的气氛凝重。焦点清晰而沉重:原判决主要依据的是鉴定意见中“护理期至评残前一日”的结论,咋办?
随后的公开听证会上,观点激烈碰撞。医院代表坚持原判和鉴定意见的“明确结论”,强调后续费用的不确定性。
何暄沉稳的声音在会场响起:“《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立法本意,是要保障因伤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者的基本生存权益。王小小的护理需求是客观存在且持续的,这一点在医学上已有明确结论。护理费的本质,是对这种‘丧失’的经济补偿,只要‘丧失’存在,补偿的考量就不应止步于某个时间点。”
他的分析,激起了理性的涟漪。与会者开始正视现实的困境。一个创新的方案浮出水面——动态赔偿,阶梯保障。即“5年护理费+期满另行主张”的阶梯式赔偿模式,避免一次性超长期限赔偿可能导致的执行风险,又通过保留诉权保障受害者权益的可持续救济。
奉节县检察院经研究认为,原判决在护理费认定上确有不当,依法提请28圈 二分院抗诉。二分院审查后,完全支持了提抗意见。
2025年2月27日,春寒料峭中传来了暖意。经28圈 二分院抗诉,市二中法院作出再审判决:医院除原赔偿外,需再支付王小小自伤残评定之日后五年的后续护理费175296元。判决书中那句清晰有力的表述,如同开启了一扇厚重的窗:“五年期满后如王小小仍需护理,可另行主张权利。”
此刻,在病房里,阳光依旧温暖。何暄看着老王眼中重燃的希望,看着孩子努力训练的身影。法治的阳光穿透现实的阴霾,不仅照进了这间小小的病房,更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推开了一扇守护特殊生命尊严的、充满温情与韧性的希望之门。